法國,馬恩河谷省,民事婚姻記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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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國,馬恩河谷省,民事婚姻記錄
675,814記錄
此系列收藏包含 1792 年至 1937 年法國馬恩河谷省的民事婚姻記錄。法國政府當局從 1792 年開始收集民事生命記錄。這些記錄包含新娘和新郎的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出生地、年齡、結婚日期和地點,以及新娘和新郎父母的姓名,包括母親的娘家姓氏。<br><br>通常可以找到其他資訊,例如關於一位或多位父母的死亡資訊,以及證人的姓名和詳細資料,其中通常會記錄證人與新郎新娘的關係。 在法國大革命之後,由於政教分離原則,宗教婚姻不再具有法律效力,希望結婚的伴侶必須進行民事結婚登記。因此,在法國文化中,宗教家庭舉行兩場婚禮變得司空見慣——首先是民事儀式,然後是宗教儀式。1798 年通過的一項法律要求公民在州首府而不是地方公社結婚。這項法律於 1800 年被廢除,當時夫婦再次被允許在當地公社結婚。除了這個短暫的時期(1789-1800 年)之外,習慣上至少有一位準新婚成員是民事婚姻發生地公社的居民。 民事官員會將他們主持的婚姻記錄下來,通常以規定的段落格式,裝訂成冊並保存在登記官辦公室。 此館藏的涵蓋範圍和完整性因公社而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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